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7号
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的通知。
核心内容: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
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通知。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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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应到被转股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税务机关申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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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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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不符独立交易原则的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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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可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9〕52号
2009年11月06日,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汇发[2009]52)(以下简称《税务证明》)在对外支付外汇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法律效应。
核心内容: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其在境内所得利润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将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在境内转增资本或再投资;
(二)外国投资者从其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财产在境内再投资;
(三)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的企业以外汇向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划转利润。
自2009年11月6日起执行。
关于《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粤科高字〔2009〕143号
2009年11月04日,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
核心内容:
- 认定程序:网络注册登记、填写申报资料、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自2009年9月18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57号
2009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核心内容:
- 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的房产,普通住房转让免交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转让差额缴纳营业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事项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9〕545号
2009年12月9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核心内容:
- 已开通网上报税功能的扣缴义务人,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深圳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的代扣代收税款(支付个人收入)明细申报模块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未开通网上报税功能的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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