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规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


2009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就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核心内容:

  • 企业不能准确计算实际可抵免分国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前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 居民企业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用于办理税收抵免。

  • 某国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
  • 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是指根据企业设立地法律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者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认定为对方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67号税


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核心内容:

  •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2009年12月24日,为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如下:
核心内容:

  • 回避:被查对象要求税务检稽查人员回避的,由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 举报: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 ,暂存待办;

  • 稽查文书: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电子账册:可以要求打开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 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 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

  • 取证:调查取证时,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材料;

  • 询问: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 电子证据:需要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文件格式及长度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 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 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或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追究期限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 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提出判断意见;

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推广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电子化联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2010〕5号


2010年1月20日,海关总署为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现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以下简称台帐)管理,增加办理台帐手续银行,方便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台帐业务,提高台帐管理质量和效率,发布《关于推广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电子化联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如下:
核心内容:

  • 企业在首次办理台帐开设手续时,应向银行办理台帐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设立手续。企业在申请电子化手册备案时,应在海关手册录入环节选择拟开设台帐帐户的银行,并明确台帐帐户设立手续。

  • 如台帐保证金帐户采用的是税款保付保函方式,则税款保付保函在核销结案后自动失效。

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深圳地税关于印发注销税务登记规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注销税务登记,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和税务干部工作量,深圳市地税局重新修订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
核心内容:

  • 税务注销应先国税,再地税;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控管,先地税再国税;

  • 注销税务登记前置程序: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存在未结案、未办结事项,必须先行结案、先行办结事项;纳税人有应税资产需过户的,应先行办理过户或注销;
  • 按企业类别,注销分为简易、审核、检查三种程序;并明确各程序所适用的范围;
  • 税务注销执行审核程序应对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税务鉴证报告总数随即抽查20%,对抽查到的纳税人按检查程序办理注销;如发现出具虚假鉴证报告造成少缴税的应对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在3年内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受理该事务所相关涉税鉴证报告和税务代理业务。

自印发之日2009年11月24日开始执行。


税局动态

 

深圳个人股东低价转让股权很可能被核定征收个税
来源:2010-02-05深圳地税网站


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人员在跟踪某企业股权变更业务时,发现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进一步调查发现被转让的企业处于盈利状态,遂与企业有关人员约谈,企业主动提供了隐瞒未报的补偿协议,纳税人是采用“阴阳合同”方式低价转让股权,原股东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共计4万余元。                         2009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要求税务机关建立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内部控管机制,包括:
核心内容:

  • 对所辖企业个人股东逐户登记,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 企业办理工商变更时必须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
  •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深圳地税2009年举报案件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
来源:2010-01-28深圳地税网站


2009年,深圳市地税系统共受理举报案件1015宗,查处946宗,查补收入4.11亿元,查补收入比2008年同比增长近31%,再创历史新高。由于进一步加大了对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大案要案查处上取得较大突破,全年查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宗,合计查补收入3.87亿元,占全年查补总收入94%以上。
核心内容:

  • 饮食娱乐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安装业三个行业显示出查补收入的高度行业集中的特点。

  •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查补税款最多的税种,合计查补1.91亿元,占查补税款总额的87%。

  • 涉税案件一半为发票类,占举报案件受理的50%,以收据替代发票、使用假发票、使用非本企业的发票或拒开发票等方面,尤其以饮食娱乐业发票问题最多。


深圳福永66家企业查补税款超千万
来源:2010-1-21深圳国税网站


截至2009年底,宝安区国税局福永税务分局顺利完成了当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66家企业累计查补各项税款1042.90万元,加征滞纳金75.12万元。
核心内容:

  • 福永国税非常注重评估选案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在评估前对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寻找评估切入点。

  • 福永国税在确定的40家重点评估检查企业名单基础上,认真分析各项涉税信息并发现具体疑点,通过征管系统筛选出申报异常的企业名单,最终确定157家企业参加集体税务约谈。

  • 经对相关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进行纳税评估后,检查小组最终对66户存在异常指标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关注当年税负与本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比较,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根据实际差异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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