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税及个人入息税
-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宽减
香港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过扣减2009/10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百分之七十五,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详情请参看一次过扣减的执行细则。
- 缴交利得税或物业税的个别人士
赚取营业利润或物业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享有宽减。在个人入息课税下,纳税人可以获扣减2009/10年度最后评税百分之七十五,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
- 一次过扣减的执行细则
1) 在计算每宗个案的6,000元上限时,薪俸税是以每个个人计算。如夫妇合并薪俸税评税,则以每对夫妇计算。在个人入息课税下,未婚人士以每个个人计算上限。己婚人士须夫妇一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和以每对夫妇计算上限。
2)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在来年应缴的税款。如往常一样,纳税人只需填妥于2010年5月起发出的2009/
10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而毋须就这项宽减另作申请。
3)有关法例经已通过,税务局会在评税时作出税款宽减。大部分纳税人会在2010年第3季开始收到已反映宽减的税单。一如往年,薪俸税纳税人一般在2011年1月才到期交税。
4)有关宽减只适用于2009/10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同年度的暂缴税。大部分纳税人2009/10年度暂缴税的第二期税款在2010年4月到期,他们须依期交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2009/10年度最后评税税款及2010/11年度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5)赚取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享有宽减。他们可在填写2009/10年度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经宽减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6)只有薪俸入息而没有营业利润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须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环保车辆
为鼓励工商界更广泛采购电动车、混合动力车和其他环保商业车辆,财政司司长建议加快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令企业在首年已可享有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税扣除。根据《2010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已于2010年6月18日刊宪),营商机构购买指明机械的资本开支〔当中以汽车所属组别为例〕,可于首年获得合共72%的折旧免税额。从第二年开始,营商机构可每年获得该指明机械的递减价值的30%〔适用于汽车组别〕作为每年折旧免税额。在建议中的税务宽免措施下,营商机构购买合资格的环保车辆,首年资本开支扣除会由72%增加到100%,因此加快了成本扣除。
商业登记费
根据《2010年收入(减少商业登记费)令》(2010年8月1日生效)任何经营业务的人士申请或续领在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期间开始生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均可分别获宽免一年登记费2,000元及73元。
- 特许退还已缴登记费
(a)持有三年证而其生效日期在2010年8月1日前及届满日期在2011年7月31日或以后的业务或分行;
(b)已结业而其最后持有的三年登记证将在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内届满的业务或分行。
- 如何申请
商业登记署会根据其计算机资料,从2010年8月中开始向合乎申请条件的商户,发出邀请信及申请退款表格。商户如申请特许退还就宽免期已缴的登记费,须填妥和签署申请表格,以邮递方式或亲身交回商业登记署。
- 退款金额
(a)商业登记署将根据申请人的登记证有效期,其处于宽免期内的日数,以及实际已缴登记费,按比例计算退款额。
(b)因有关的特许退款只适用于三年证的第二或第三年登记费,故以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分别不超过$1,600及$58为限。
(c)已缴的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费将不获退还。
印花税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2010年4月1日起,买卖楼价超过二千万元的物业(包括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印花税率从现时的3.75%增至4.25%。同时,楼价超过二千万元的住宅物业,不可申请延期缴纳买卖协议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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