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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转法人企业专项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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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背景
来料加工转法人企业代理服务涉及到海关、税务、外经、外汇、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企业新设、来料企业设备、料件核销和企业注销手续繁杂,且需应对必要的实地检查。新法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法律条款差别很大,企业日常经营各部门运作均需作较大调整,公司内外部协调难度加大。企业转型过程中两个企业同时并存,保税料件平衡管理成为管理重点和难点,稍有疏忽会造成损失并遗留风险。
选择合适的专业服务机构能防患风险降低成本,保障企业的长远利益。
服务收益
合理新设法人企业,低风险注销来料加工企业,合法消除历史遗留隐患。
服务内容
- 来料企业转三资前期咨询策划服务
1、来料企业内部审核策划;
2、新法人企业设立策划;
3、来料企业设备转法人企业策划;
4、来料企业合同核销策划;
5、来料企业注销策划;
- 新法人生产型企业成立配套服务
1、新法人企业设立服务:外经批文、工商登记、消防、环保、组织机构代码、外汇、国税、地税、财政、海关登记;
2、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服务
3、生产能力证明办理及第一本海关合同申请;
4、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代办;
- 新法人企业财税咨询辅导服务
1、年度顾问服务:税务、关务、财务或综合顾问;
2、新法人企业纳税辅导;
3、新法人企业记帐报税代理;
- 来料加工企业保税物资核销和企业注销服务
1、不作价设备作价出资手续办理;
2、不作价设备以不作价设备投入新公司;
3、来料企业旧设备(已解除监管及国内采购)内销手续全过程;
4、来料加工企业合同料件核销手续;
5、来料加工企业注销全程手续
增值服务
协助消除历史遗留海关风险,辅导法人企业合法合规运作。
服务步骤
- 现场了解新设法人企业投资、来料加工企业投资方、料件及设备情况,意向性洽谈;
- 签订来料加工转法人企业专项代理服务协议;
- 评估关务合同、财务帐册、实物管理情况,提供专业顾问意见;
- 提供法人企业新设和来料加工企业注销政府手续代理服务;
- 辅导和协助管控注销海关、税务风险,新企业合法合规运作;
适合企业
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或其它转型;
服务优势
全面、专业;
服务收费
企业根据自身管理特点灵活选择;
新法规明确
- 不作价设备,外商投资法人企业应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 来料加工厂以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对拟在同一注册地址转型的企业,允许转型前后两个不同名称和性质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可一址并存;
- 允许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时先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办相关前置审批许可手续;
- 允许转型登记后的“三来一补”企业沿用原名称,保护其品牌;
- 放宽“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的出资限制,降低转型成本;
- 对原来料加工厂已经取得的有关环保达标资质以及贸工部门已合法的生产能力证明等,且企业相关内容无改变的在有效期在相关部门按换证办理。
- 放宽“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的出资限制,降低转型成本;
参考税法新规
2008年中开始,省外经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部 、海关总署频频发布法规鼓励来料加工转型为法人企业,相关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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