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人须在大致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具备至少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这实际指该公司:
a.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b.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 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豁免:
在市值/收入测试下,如新申请人能证明下述情况,联交所可接纳新申请人在管理层大致相若的条件下具备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
- 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中拥有足够(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
- 在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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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a.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b.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豁免:
在下列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记录,及/或修订或豁免营业记录和拥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的要求:
- 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或
- 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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