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2013年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为减少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差错率和疑点,进一步提高申报和审批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核心内容:
- 明确了对税务机关预申报审核反馈结果中,因无电子信息或核对不符,无法通过预申报审核的处理方法;
- 明确了生产企业进行退(免)税申报时,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税依据;及生产企业在本公告生效前已按原办法申报单证不齐或者信息不齐的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处理方法;
- 明确了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无法通过预申报审核的处理方法;
- 明确了符合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生产企业,不适用本公告,其免抵退税申报仍按原办法执行;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2013年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该问题予以具体明确。
核心内容:
- 明确了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可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 明确了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同一合同约定;
2)一同收取价款.
本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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