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企业
为境外提供相对高端服务外包业务并从境外直接收取服务费的企业。如:
软件研发、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业务流程设计、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金融服务外包等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创意及动漫设计外包、知识产权研究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物流辅助、认证、鉴证及咨询等营改增新增服务;
服务收益
研发及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出口收入零税率,并退还采购环了进项税金;
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免税优惠: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
营改增后,国税取得税收优惠批文,日常纳税申报收入直接免税;
服务内容
1、税务初步诊断适用税收优惠服务(赠送);
2、税务筹划及辅导服务
全面分析合作关系、终端产品、公司业务运营情况;
分析离岸外包服务适用于优惠政策的范围;
分析公司是否兼营其它需征税的服务事项;
明确减免税与征税服务项目的划分原则;
测算外包服务收费标准,优化总税务成本;
辅导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方案;
3、代为完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涉税条款(可选);
4、代办税收优惠申请服务(可选);
服务优势
实用:提供的税务筹划方案具有高度可操作性;
经验:具有丰富的同类税务筹划及代理服务经验;
合法:零风险合法享受税收优惠;
参考税收法规
财税[2011]1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相关法规请查阅:http://www.bmi-china.com/consultant-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