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正常显示请点击这里
关于我们             专业服务           客户列表         联络我们
邦盟汇骏最新法规提醒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2010-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核心内容:

  •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金额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前进行筹办期间发生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前的亏损。
  •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邦盟汇骏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