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正常显示请点击这里
关于我们             专业服务           客户列表         联络我们
邦盟汇骏法规速递


关于全面推广实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
总署公告〔2010〕39号

2010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第39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货物实行保税监管推广至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其中包括广州、深圳。

核心内容:

  • 货物范围: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设备,但规定不予免税的除外;
  • 企业性质: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且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的;
  • 地区范围: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等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邦盟汇骏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