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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盟汇骏法规速递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明确
作者:邦盟汇骏 发布日期:2010-8-3

2010 年 7 月 21 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了《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0]45 号),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认定、税前扣除部分事项。

核心内容:

  • 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由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联合公布,企业通过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才能按规定税前扣除;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无需办理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 2008 年 1 月 1 日 以后成立的基金会,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在基金会首次取得税前扣除资格当年计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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