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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盟汇骏-税局动态

个人转让股权 缴纳个税100万元
作者:邦盟汇骏 发布时间:2010-8-10

   近日,某公司向保税区地税局提出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变更内容是股东发生股权变更,由个人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另一间公司。

   经过对该公司章程、股东会转让股份的决议以及《股权转让见证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等资料进行细心的审核,税务人员发现个人股东原来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实际出资额为225万元,现将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以750万元转让给另一间公司。发生转让所得525万元。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此笔转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耐心地对该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的问题进行了纳税辅导,使该公司财务人员清楚地到该所得按税法规定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该公司也依法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5万元,印花税0.375万元。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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