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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盟汇骏法规提醒


刑法修正案(八)审议增加虚开普通发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核心内容:

  • 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转让符合条件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2011年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企业在资产重组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况。

核心内容:

  • 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增值税。
  • 本公告自 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2012年1月1日起按排气量确定车船税税额标准

粤府办[2011]10号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明确指出了车船税法的一些变化。

核心内容:

通报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 征税范围扩大到不需要登记的车船。相应修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 征税标准,由按载客人数划分,调整为按排量划分,排气量越大,单位税额越高。
  • 减免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加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车船的减免税。
  • 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未按申报的用途使用;
  •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开始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粤府办[2011]10号

2011年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问题。

核心内容:

  • 征收范围: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 征收标准: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2%;经批准减征或免征“三税”的,相应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包括即征即退)的,地方教育附加不再退费。
  • 纳税期限:按“三税”的纳税申报期进行申报缴纳。
  • 自2011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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