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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盟汇骏法规提醒


个人所得税的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

核心内容: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调整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 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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