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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盟汇骏法规速递

2010年8月1日起深圳各类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1%
作者:邦盟汇骏 发布日期:2010-8-3

2010 年 7 月 23 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深地税告 [2010]6 号,提高深圳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核心内容:

  • 普通标准住宅:从 1% 提高到 2% ;

  • 别墅:从 3% 提高到 4% ;

  • 其他类型房产:从 2% 提高到 3% 。

    国税发[2010]53 号 文要求东部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能低于 2% 后,部分地区陆续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结合 苏州地税规[2010]2 号 、 厦地税发[2010]93 号 等规定,东部地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遍在 2%-4% 之间。

    自 2010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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